1月14日,青海省妇联为玉树州中级人民法院颁授“全省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集体”奖牌及荣誉证书。青海省妇联副主席拉毛措,州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吕成及州妇联、州法院有关负责同志参加了此次授牌活动。
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是依法治国、维护社会稳定以及促进社会进步的必然要求,近年来,玉树州妇女儿童权益保护工作呈现崭新的局面,玉树州中级人民法院高度重视妇女维权工作,认真贯彻执行未成年人保护法、妇女权益保障法等。以高度的责任感、使命感,真抓实干、勇于创新。此次荣获“全省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集体”称号,是对我州及州法院妇女儿童维权工作的鞭策与肯定。
拉毛措充分肯定了玉树中院在维护妇女儿童权益方面取得的成绩,希望玉树中院珍惜荣誉、再接再厉,充分发挥司法审判的引领作用,为推动社会文明进步再立新功。
州法院副院长吕成表示,保障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依法惩治侵犯妇女、儿童权益犯罪,是人民法院肩负的重要职责,不仅有助于维护家庭和谐和社会稳定,更有助于提高社会文明程度,意义重大。玉树中院将以“全省维护妇女儿童先进集体”为新起点,进一步提高工作质量、开拓创新、多措并举,责无旁贷地承担起对妇女儿童权益保护的职责,为创建安全、和谐、文明的社会环境作出更大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