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6日,第三届青藏川滇毗邻藏区中级法院司法交流协作座谈会在玉树召开。玉树州中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陈金生,昌都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扎西江平,那曲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嘎次仁,甘孜州中级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张犁出席会议,玉树州中级人民法院党组成员、院级领导、各部门负责人及各地法院相关工作人员参加会议。
会上,各地法院负责人就各自工作情况特别是特色经验和做法进行了交流,分析了当前青藏川滇毗邻藏区七地(玉树、昌都、那曲、甘孜、迪庆、阿坝、果洛)中级法院交流协作面临的机遇与挑战,对下一步工作进行了讨论。
会议签订了《青藏川滇毗邻藏区七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司法协作协议》,明确了诉讼服务、审判业务、执行工作、和谐边界、司法研究及司法警察等方面的交流协作具体内容和要求。
会议强调:一是进一步凝聚思想共识,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依法治藏、富民兴藏、长期建藏、凝聚人心、夯实基础”治藏方略以及贯彻落实最高法院相关工作要求,充分认识开展四省毗邻藏区法院司法交流协作在维护藏区和谐稳定、服务藏区经济社会发展、促进藏区生态文明建设等方面的重要意义,进一步提高站位、统一认识、深化合作。二是进一步深化交流协作,以座谈会议为平台,建立常态化协作机制,拓展交流渠道,丰富交流内容。适时召开案件研讨会、开展学术讨论和考察调研,互学互鉴各地法院在审判执行、司法改革、信息化建设、生态保护、队伍建设、司法为民等方面的好经验好做法,强化审判办案、执行案件、警务执法等方面的协作配合,不断提高审判质效。三是进一步增强交流协作实效,固化前两届签订的协作协议,结合工作实际,充分发扬平等友好的精神,完善交流协作内容,全面加强区域间司法协作力度,加强信息互通、资源共享,提高执行力、联动力,推动形成工作合力,不断推进七地法院司法交流协作工作向纵深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