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响应全国执行工作视频会议安排和省院关于“高原意志”执行攻坚活动部署,经院党组研究决定,自2017年5月开始,我院结合县委开展的“三联四做”活动,以看的见的实际行动,切实开展曲麻莱县人民法院“高原意志”执行攻坚活动,集中力量攻克我院执行难题。
首先,我院组成执行专案小组,对本院现存的积案件进行筛查,并制定了专门的执行方案。
其次,根据目前所掌握的资料,对被执行人以及可供执行的财产所在地予以分类,进行有针对性的执行。截至目前为止,我院已经成功执行了2起积案,执行标的共计43万余元。
一是,2017年7月8日,在院长周洪洋的带领下,执行专案小组来回驱车1000多公里,途经曲麻莱县巴干乡、称多县扎多镇、玉树市、昂谦县四个地方寻找有关被执行人,在当地公安机关及昂谦县法院的帮助下,虽然没有找到被执行人,但是锁定了420935.08元的执行款,也算此案的一大突破。
二是,2017年7月16日至17日,我院执行专案小组,在副院长玉生的带领下来回驱车500多公里,赶赴曲麻莱县叶格乡开展执行工作。此案因被执行人长期失联,而使此案逾期三年未能按期执行,导致被害人的胜诉利益被侵害,现因被害人提供的被执行人近期活动情况,我院第一时间安排执行专案组赶赴叶格乡寻找被执行人,因山路崎岖,加之大雨冲刷导致山路损坏,几经周折,前后来回三次才抵达目的地,并找到了被执行人后,顺利地执结了此案。在拿到执行款后,因得知被害人住院,急需用钱时,我院副院长玉生、才仁战斗院长同志及其他两名干警赶赴县医院及时将执行款交到被害人手中。
为顺利完成“用两到三年时间基本解决执行难问题”目标,执行专案工作人员在此次“高原意志”执行攻坚工作中,深刻感受到工作任务的艰辛和责任的重大,当工作人员把执行款交到正在住院的当事人手中时,当事人对法院为民工作的态度表示感谢,并为人民法院急群众之所急、忧群众之所忧,向群众之所想,设身处地的为群众考虑的工作作风所动容。干警们也感受到了执行完毕后当事人权益得到维护后的喜悦,为“高原意志”执行攻坚活动任务圆满完成铺平了道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