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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挥司法能动作用,倾力护卫青山绿水
作者:玉树州中级人民法院院长 陈金生  发布时间:2017-07-03 12:53:21 打印 字号: | |
  保护好三江源,保护好“中华水塔”是青海义不容辞的重大责任,容不得半点闪失。王国生书记在省第十三次党代会强调:加快从经济小省向生态大省、生态强省的转变,是立省之本,核心是实现可持续发展。作为一名来自三江源地区的法官,通过研读省第十三次党代会报告,就如何进一步做好三江源国家公园司法保护这篇文章,我认为应把握好以下四点:

  一是站位要高。通读原文、学深学透,深入学习和准确把握中央、省委领导生态保护有关会议、讲话和文件,学习最高法院、省高级法院环境资源审判工作要求。通读省第十三次党代会报告,掌握精髓,提高行动自觉。深入研讨、拓宽思路。落实中国法学会《三江源生态保护司法保障问题研究》调研任务,研究中外生态环保法治经验,结合三江源实际,提出依法保护三江源司法环境的意见建议。不断创新、精准发力,以最高法院在玉树中院设立“环境资源司法实践基地”为契机,积极争取最高法院、省高级法院领导和专家学者支持,通过开展实证研究,学习借鉴经验做法,制定好“路线图”,打造三江源生态保护服务品牌。

  二是办好案件。保护生物多样性,依法严惩乱砍滥伐云杉、圆柏等林木,滥捕偷猎麝、鹿、雪鸡、棕熊、藏羚羊等野生动物和非法交易违法犯罪。打击职务犯罪,依法严惩乱采滥挖金、铜、玉石等矿产资源犯罪和环境监管失职渎职犯罪。体现绿色司法理念,妥善审理好涉及森林、草原、河流、湖泊、滩涂、湿地、矿产等环境资源保护的物权、合同和侵权案件。监督行政机关依法履职,加强环境资源领域行政不作为和权属纠纷及确权行政案件审理。积极探索审理环境公益民事、行政诉讼案件。

  三是致力服务。发挥好环境资源案件能动司法作用,设立生态司法服务工作站,在三江源国家公园区域内重点林区、野生动物自然保护区和重要水源地,构建网络化的生态服务点。三江源生态法庭采取固定收案和巡回审判方式,开展法律咨询、座谈讨论、多媒体演示、重点区域巡查、修订乡规民约、指导诉前调解和就地审理案件。发挥司法建议作用,协助行政机关提升生态管护水平。建立生态保护实践基地和签订美丽乡村共建协议,打造生态保护区域“绿色”示范点。

  四是探索创新。科学划定环境资源案件管辖受案范围、落实跨区集中管辖规定、完善案件审理程序性规定。推动设立公益诉讼专项基金账户、建立审判咨询专家库和聘请鉴定专家。探索建立完善生态环境修复责任方式,完善司法鉴定和损害结果评估机制。推动建立环境执法联动联系会议制度,探索试行诉前“禁止令”制度,帮助行政调解、人民调解等生态多元纠纷解决机制发挥作用。通过采取以案说法、制作专题片、旁听案件庭审、发挥新媒体作用等宣传方式,营造良好生态保护氛围。
来源:玉树州法院
责任编辑:李振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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