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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力媒体平台 让“老赖”无处躲藏
作者:玉树州法院  发布时间:2017-07-03 12:51:36 打印 字号: | |
  为促使被执行人自觉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充分发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制度的作用,2017年6月29日,玉树两级法院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之规定,将全州26名具有履行能力而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的被执行人依法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予以信用惩戒。

  为进一步扩大宣传范围,加大“老赖”曝光力度,形成强大的社会舆论氛围,我院充分利用多媒体平台,通过玉树电视台发布公告,对失信人员进行集中持续公开曝光,并在人流集中的大型户外显示屏、本院官方网站、微信平台等同时发布失信被执行人信息,让规避和逃避执行的“老赖”付出更大的信用成本,敦促其履行法律义务,营造诚实守信的社会风气。

  与此同时,公布执行了线索举报电话,调动社会力量参与执行,动员那些掌握被执行人行踪或财产线索的人们积极举报,形成全面参与执行的社会氛围,让“老赖”,无处躲藏。
来源:玉树州法院
责任编辑:李振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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