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4日,玉树州中级法院召开党组会(扩大),专题研究讨论环境资源审判工作,通过有效发挥审判职能作用,为深入推进三江源地区生态文明建设与绿色发展提供司法服务和保障。州中级法院党组书记、院长陈金生主持会议,全体党组成员参加会议,各部门负责人和玉树市法院三江源法庭庭长列席会议。
会议通过深入分析和充分讨论,就如何有效推进今后一个时期玉树法院环境资源审判和三江源生态法庭工作,统一了思想、确定了目标、明确了任务,确保三江源青山绿水,确保一江清水向东流。
一是认真学习提高,强化责任担当。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青海时提出的“四个扎扎实实”重大要求、省委王国生书记“四个转变”治青理政新思路、州委“生态为先、稳定为要、发展为本”总基调和最高法院、省高级法院环境资源审判有关要求,强化使命意识和责任担当,牢固树立生态优先理念,切实践行生态司法保护的政治自觉。加强与外地法院、高校院所联系合作,组织参加调研、业务培训,提高法官司法业务能力。
二是抓紧审理案件,体现公平正义。依法严惩乱砍滥伐云杉、圆柏等林木,滥捕偷猎麝、鹿、雪鸡、棕熊、藏羚羊等野生动物和非法交易违法犯罪。依法严惩乱采滥挖金、铜、玉石等矿产资源犯罪和环境监管失职渎职犯罪。妥善审理好涉及森林、草原、河流、湖泊、滩涂、湿地、矿产等环境资源保护的物权、合同和侵权案件。加强环境资源领域行政不作为和权属纠纷及确权行政案件审理。积极探索审理环境公益民事诉讼案件。
三是拓宽服务方式,致力司法公信。设立生态司法服务工作站,在三江源国家公园区域内重点林区、野生动物自然保护区和重要水源地,构建网络化的生态服务保障体系。三江源生态法庭采取固定收案和巡回审判方式,开展法律咨询、座谈讨论、多媒体演示、重点区域巡查、修订乡规民约、指导诉前调解和就地审理案件。发挥司法建议作用,针对林业、草场、水源等重点生态管护和国家公园生态旅游区存在的突出问题,协助行政机关提升生态管护水平。建立生态保护实践基地和签订美丽乡村共建协议,打造生态保护区域“绿色”示范点。
四是建立健全机制,提升保障水平。科学划定环境资源案件管辖受案范围、落实跨区集中管辖规定、完善案件审理程序性规定。推动设立公益诉讼专项基金账户、建立审判咨询专家库和聘请鉴定专家。探索建立完善生态环境修复责任方式,完善司法鉴定和损害结果评估机制。推动建立环境执法联动联系会议制度,探索试行诉前“禁止令”制度,帮助行政调解、人民调解等生态多元纠纷解决机制发挥作用。通过采取以案说法、制作专题片、旁听案件庭审、发挥新媒体作用等宣传方式,营造良好生态保护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