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日,原告罗某家中的小桌子上矗立着庄严的国徽,小屋子变得庄严肃穆,原告因身患重疾躺在床上,法官、书记员与原被告围坐在桌子旁,一起同居关系纠纷案件就在小屋开庭了。
原告罗某现年73岁,且身患重疾,常年卧床不起,治多县人民法院审判庭庭长金安扎西考虑到了罗某的特殊情况,在经得了被告拉某的同意后,依法将法庭设在了原被告的家中。
虽是在当事人家中开庭,可是法律程序一项都不能少。书记员依法向当事人宣读诉讼权与义务,宣布法庭纪律,让双方当事人切实感受到法律的严谨和严肃。
同居关系纠纷并不好处理,经过四天的调解,最终该案以调解收尾,双方当事人对调解结果感到满意,并为我们将庭审活动移到家中所提供的便利表达了谢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