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称多县人民法院诉讼服务中心,一个当事人紧握着法官的手说:“真是太感谢你们了,我为这个事情跑了十几年,现在终于解决了,谢谢你们。”原来,称多县人民法院近日审理了一场绵延数十年的草山租赁纠纷案件,经过法官的耐心调解,原、被告双方终于握手言和,涉及两代人的恩怨终于被化解。
事情要从2001年一份口头约定的草山租赁协议说起,原告巴某的父亲(已去世)将自家4.5人口的草山以每年900元的价钱租给了被告卓某。两年后因镇政府对该牧场房屋维修补助款的归属和租金问题双方产生了分歧,并发生了肢体冲突。后来由镇政府多次出面调解,均未能有效化解矛盾。
审理该案件的法官周洪洋在查阅起诉书后,并没有因为该案件调解难度大而轻言放弃。而是敏锐的意识到该案件最理想的结果是原、被告双方理性达成协议,只有这样才能彻底解决问题。
在启动庭前调解模式后,法官并没有像以往一样坐等原、被告来法院调解,而是主动到原、被告的家中主持调解。一开始,由于双方两代人矛盾积怨较深,在最初的调解工作中,总是一言不合便互相指责谩骂,常常让调解陷入僵局。但是,这并没有给法官周洪洋的决心打上折扣,因为他深深地知道,唯有春风化雨才能释坚冰。他及时调整调解方式,邀请了当地村委会和一些德高望重的人士参与进来。经过大家的不懈努力,原、被告双方放下偏见和对抗,开始平心静气地进行调解协商。在第九次调解中,终于,以原告给被告一次性支付补偿款,被告在规定期限搬离草场为结果达成了调解协议,为这场长达十年的矛盾纠纷画上了圆满的句号。
古语道:“法者,定纷止争也”。在以判决解决争议有不足之处的情况下,法院调解,作为比较彻底的纠纷解决方式,是达到定纷止争的最好方式,也是我国独有的“东方经验”。近年来,称多县人民法院将提高案件质量和彻底解决纠纷放在第一位,不断探索并建立多元化的调解模式,争取以调解结案实现“案结、事了、人和”的局面。在今年受理的各类案件中,调解结案的就有56件,连续两年调撤率都在75%以上。下一步,称多法院将依托诉讼服务中心,探索建立诉调对接模式,正确引导当事人根据自身需要,选择不同调解程序,及时解决纷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