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公检法在办理刑事案件程序方面的协调配合, 3月28日,我院牵头召开法院、检察院、公安局三部门联席协调会议,检法两院分管领导及本院部门负责人、县公安局分管刑侦的副局长和刑侦大队、法制科的负责人共12人参加会议。
会议围绕“最高法院刑事案件严格排除非法证据的意见、轻微刑事案件快速办理机制、网上办案检查验收情况及强化公检法三部门沟通协作”展开了交流协调,向与会人员传达了《青海省高级人民法院、青海省检察院、青海省公安厅、青海省国家安全厅、青海省司法厅关于随案移送刑事案件证据和法律文书等电子版本的暂行规定》和《青海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办理刑事案件严格排除非法证据若干问题的指导意见(试行)》等文件。会上,三部门分管领导及办案干警针对上述问题踊跃发言,各自交流了在具体办案过程中遇到的程序性、细节性的问题。并就刑事案件办理程序等问题进行了交流研讨,大家纷纷发表各自的意见,最终达成了共识。与会人员一致认为,提高刑事案件办案质量,公检法之间的协调配合很重要,尤其是在办案质量和办案效率方面仍存在一些问题的情况下,相关环节之间相互协调不够是主要原因,希望在今后的工作中进一步加强沟通协调。
这次联席会议既总结交流了办案经验,又客观分析了各部门在办案中存在的一些问题,并对公、检、法在办案过程中遇到的一些业务问题和程序性、细节性问题及加强沟通合作等事项达成共识,为今后有效地提高办案效率、节约司法资源和三部门共同打击犯罪创造了便利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