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落实院、庭长带头审理案件的要求,提高庭审规范化水平。3月21日上午,玉树州中级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依法公开开庭审理一起原告张某某诉被告玉树州公安局、玉树市公安局、玉树市人民政府行政违法一案,担任案件审判长的是我院党组成员、副院长韩国福。玉树州公安局等单位主要领导以行政机关负责人身份出庭应诉。
庭审中,韩国福副院长作为审判长,认真听取了原、被告的陈述和答辩意见,根据当事人的诉请和主张适时归纳争议焦点,在法庭调查过程中组织当事人举证、质证,在法庭辩论阶段,指导当事人围绕争议焦点进行辩论。整个庭审张驰有度、有条不紊,让双方当事人充分发表了各自观点、举证与质证意见。
此案系玉树重建期间发生的行政案件,涉及面广,社会影响大。韩国福副院长以主管副院长的身份审理重大、疑难和新类型案件,不仅回归了其作为“精英法官”的身份,还调动了院领导钻研业务的自觉性和主动性。院领导带头办案、树立司法公信力的举措,是审判权力运行机制改革的重要举措,对推动司法改革、提升审判质效、进一步促进审判工作规范化发挥了较好的示范和带头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