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玉树中院召开入额法官考核述职测评大会
作者:玉树州中级人民法院  发布时间:2015-11-11 10:46:55 打印 字号: | |
  11月4日,玉树州中级人民法院召开入额法官考核述职测评大会。申请入额的四名院级领导和十八名入额法官向干警大会述职并接受测评。会议由院党组书记、院长谷守先主持。副院长伊宝清宣读了《全省法院司法体制改革试点人员分类定岗指导意见,韩国福同志宣读了《玉树州中级人民法院法官入额考核实施方案》。全院干警参加大会。

  根据《青海省高级法院机关司法体制改革试点工作实施方案》和《玉树州中级人民法院司法体制改革实施方案》要求,玉树州中级人民法院制定了法官入额考核实施方案。考核采用百分制计分,兼顾其他加、减分项目。百分制由述职和民主测评分占30分,工作实绩考评分占70分。其中述职和民主测评各占15分。述职内容包括入额法官个人基本情况;近年来德、能、勤、绩、廉等方面表现,特别是近三年来办案或工作实绩。院长根据入额法官述职,结合工作表现、工作能力及工作实绩等,对各部门负责人述职进行评分。各主管副院长对其他申请入额法官述职进行评分。

  民主测评由申请入额法官在干警大会述职,接受民主测评。院领导,政治部、纪检、审判管理部门及所在部门干警分别评分。测评内容为根据述职情况,主要测评申请入额法官政治品质、职业操守、履行职责、工作作风、廉洁自律与表现,完成审判、执行和综合工作任务进行评分。民主测评采用署名投票方式进行,按优秀、称职、基本称职、不称职四档评分,分别按不同分值计算。

  审判部门法官和综合部门法官实行分类考核。审判部门法官考核内容为办案实绩、业务研究、信息化应用等。综合部门法官考核内容为工作实绩、业务研究、信息化应用等。两类人员考核同时附带加分和扣分项目,加分项如任职资历、特殊奖项、调研成果、双语能力等。扣分项如认定为错案和瑕疵案件的;网上办案、网上办公工作不力,受到通报批评的。考核得分经院党组审定后公示,如有异议向考核办提出,经复核后通知本人。

  考核工作于2015年11月3至5日开展并完成。这次测评是司法体制改革试点工作重要环节,通过全面考核,我院将择优选任德才兼备的法官进入员额,为确保公正司法提供人才保障。
来源:玉树州中级人民法院
责任编辑:李振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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