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4日是玉树州法院实行立案登记制的首日,按照省院要求,中院党组集中精力对法院实行立案登记制的实施做好了充分的前期准备工作,准备了各类案件立案登记表格,要求立案登记工作人员对于符合法律规定的起诉、自诉条件的起诉状,以及强制执行申请和国家赔偿申请,材料齐全的予以当场登记立案,做到有案必立,有诉必理,当场不能确定的,在法定期限内决定是否立案,并书面答复。
为适应可能出现的立案、咨询量、行政诉讼等增加的情况,我院在诉讼服务大厅加强了诉讼指导,分管立案工作的副院长、立案庭庭长、行政庭庭长在立案窗口工作,确保立案登记制落到实处。同时,注重诉讼服务环境建设,加强安检,设置专门的立案等候区和诉讼服务区,提供查询机、纸笔、开水等便利条件,为当事人来院提供舒适安全的环境。首日通过立案登记制共计立案4件,接待当事人15人,其中仅行政案件3件,民事侵权纠纷案件1件,诉讼标的500余万元。当事人反馈,立案登记制实施后,以前立案难的情况有了改观,简化立案手续,降低了诉讼门槛,现场受理,给当事人提供简单易懂的格式化、填充式诉状和证据清单。当事人纷纷对法院这种提供便捷的做法给予好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