授 权 委 托 书
(法人单位用)
委托单位: 。
法定代表人: ,职务: 。
受委托人:姓名: ,工作单位: 。
职务: 。
姓名: ,工作单位: 。
职务: 。
现委托上列受委托人在我单位与 因 纠纷一案中,作为我方诉讼代理人。
代理人 的代理权限为:
(特别授权的,须注明具体权限内容,如代为承认、放弃、变更诉讼请求,代为上诉等。)
代理人 的代理权限为:
(特别授权的,须注明具体权限内容,如代为承认、放弃、变更诉讼请求,代为上诉等。)
委 托 单 位:
法定代表人:
年 月 日
附:
代理人: 住址:
电话:
代理人: 住址:
电话:
注:1、授权委托书须由委托人签名或盖章,并说明委托事项和权限方有效。诉讼代理人代为承认、放弃或者变更诉讼请求、进行和解、提起反诉或者上诉,必须有被代理人的特别授权。
2、诉讼代理权限发生变更或解除,当事人应当书面告知人民法院,并由人民法院通知对方当事人。
3、此书一式二份,一份由委托人存查,一份由委托人交由受委托人递交人民法院。